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: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规范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供应商上架发布车辆信息行为,降低供应商参与网上商城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门槛,现就租赁车辆上架条件调整如下:
即日起,取消服务省级采购人的供应商的新能源小汽车占比须达到30%的限制要求。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全面、真实、详细录入车辆信息,鼓励优先提供新能源车辆。供应商上架车辆应以5年内注册车辆为主,并在租赁车辆法定使用年限内切实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,有效保障采购人用车安全。网上商城将加强电子证照应用,通过共享行业主管部门车辆数据信息,加强上架车辆信息的比对核验,及时纠正车辆信息录入不规范、资质造假等行为,维护网上商城公开、公平、公正采购秩序。
齐鲁云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
2022年11月28日